各中心校、直属校:
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为进一步唱响“教师之歌”,用歌声弘扬高尚师德,现要求各单位发动广大教职工广泛传唱,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教唱”工作,做到经常播放、人人会唱。其中以下时间要求合唱或播放:1、开学典礼、开学仪式中;2、校党政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会间;3、新教师入职仪式、新老教师培训期间;4、校内教职工运动会、文化艺术节期间;5、其他适合传唱的重要会议、活动期间。
附歌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