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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附件2:宜宾县县城三所公办学校初选方案

2007年07月05日15时 阅读: 出处:本站 作者: 编辑:唐彬 
 
附件二:
宜宾县县城三所公办学校初选方案
 
一、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关于2007年公选教师的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事局、宜宾县教育局《关于2007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组
组长:罗洋
成员:郑宽俭、吕发登、陈刚、曹峻
(二)评审组
组长:陈刚
成员:由相关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以及随机抽选的各学科资深教师组成。分成三个评审小组开展工作,每小组评审人员5名。
二、程序、分值及办法
整个初选过程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相关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初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初选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特长展示成绩+考核成绩。
(一)面试(满分10分)
通过问答或即兴演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言简意赅,语言富有感染力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二)试讲(满分70分)
提前9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到指定地点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按《宜宾县二中优质课评分标准》评分。
(三)特长展示(满分5分)
自由展示13项,时间为5分钟。具有突出特长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四)材料考核(满分15分)
1、纳入考核的材料限定于:2001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个人所获、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公开发行的刊物。以原件作为计分依据。
(1)优秀(骨干、星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按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计分。
(2)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按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如市、县级奖分出等次,则按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计分。
(3)教学工作。按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县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计分。
(4)公开发行的论文及优质课比赛。前项按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后项按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计分。
2、上述四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5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五)上报初选结果
经公示后,根据学科录取顺序分学科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县教育局。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7月10日上午7:40下午5:00。
地点:宜宾县第二中学校实验楼。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二○○七年七月四日
 
二、宜宾县育才中学
关于2007年公选教师的初选方案
宜宾县育才中学属宜宾市示范初中,是县城唯一一所单设初中,现有60个教学班,学生3600名,教职工近200人。占地50亩,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文化底蕴深厚,教育教学质量响誉县内外,为满足我校规模发展的需要,根据宜宾县人事局、宜宾县教育局《关于2007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初选领导小组
成立育才中学2007年公选教师初选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初选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 长:任劲松
副组长:熊国才 徐 进 李大军 刘 军
成 员:兰 焰 陈伦德 闵小勇 曾 春 陈安清 
刘汉平 王世文 梁 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公选的初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数学2名、英语2名、语文2名、体育1名、历史2名、生物1名、地理1名、政治1名,共12名。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
体健康;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教龄的县内外在职公办初中教师;
(三)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参加英语学科选调的教师,必须是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途脱产进修英语本科一年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7月7日至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5号育才中学校行政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6200925(办)8058198(小灵通)。联系人:兰老师。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
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有关任教年限的证明材料;
5、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初选办法
(一)学校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宜宾县育才中学关于2007年公选教师的初选方案》组织初选。
(二)学校初选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对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选的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三)初选时间:2007年7月9日至10日
(四)初选方式:
本次初选分为教育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特长展示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权重为:教育能力考核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特长展示占10%,个人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教育能力考核(30分)
(1)按照指定内容设计主题班会(10分);
(2)面试:分学科组采用说主题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20分)。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60分)
(1)教案编写:按照指定内容编写教学活动设计。
(2)试讲:采用上课前一个小时现场抽题试讲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特长展示(10分)
(五)参加县上组织的公选笔试人员的确定:
初选成绩汇总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向教育局上报所有候选人的初选成绩。学校根据学科选调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2007年7月13日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人员,学科选调名额在2名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调名额在3人(含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低于此比例,则核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的选调名额。
本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宜宾县育才中学校长办公会。
  宜宾县育才中学
二○○七年七月四日
 
三、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小学
2007年公开选聘教师的初选方案
为了满足不断扩大的办学需求,充分发挥县城学校的窗口和示范作用,根据宜宾县人事局和宜宾县教育局《关于2007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制定此方案。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在县内、外公办小学在职教师中选聘:小学语文教师8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3人。
二、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争、择优。
三、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教龄;
(三)具有国民教育对口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参加英语学科选调的教师,必须是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途脱产进修英语本科一年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四)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2004年9月以来从事小学相应学科教学。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由柏溪镇中心学校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7日至8日,报名地点柏溪镇育才路柏溪镇中心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166168、6206330,联系人曾老师)。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有关任教年限、任教学科的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的证件(以发证日期为准),按以下顺序(①荣誉称号,②教育、教学成绩,③教科研成绩,④特长及其它加分)将四类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并在第一页用A4纸以表格形式打印出考核材料一览表,表内包含证书名称、获奖时间和发证单位等内容。
(三)柏溪镇中心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初选
柏溪镇中心学校按照选调条件对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选的人员。柏溪镇中心学校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方案组织初选。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考核、面试、试讲(说课)及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初选成绩在选聘学校公示。选调名额在3人(含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低于此比例,则核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的选调名额。
五、初选程序
(一)考核
对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凡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品德言行不能为人师表的,一律不选聘。
参选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一律不选聘。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的工作业绩,以证书时间为准。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荣誉称号得分(此项不超过15分)。
荣誉称号为优秀教师(含乡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含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校长,加分标准如下:  
(1) 部门:乡镇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2) 党委、政府:乡镇级2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6分。
其他未列举到的荣誉称号不记分。
2、“星级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1)星级名师
县级:一星级5分,二星级7分,三星级10分。
(2)特级教师:15分;
(3)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3、教育、教学成绩(此项不超过45分)。
主要考核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所取得成绩及各种竞赛活动、学生发表作品的指导获奖情况(不含百科知识竞赛),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且正规组织的各级教学等级奖。加分如下表(有一次加一次,但最多不超过45分):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乡镇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班主任
 
1.5
2.5
4
6
8
指导奖(总分不超过6分)
1
1.5
2
2.5
教学
等级奖
一等
6
8
10
二等
5
7
9
三等
4
6
8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4、教科研成绩(此项不超过25分)。
主要考核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的公开发表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文章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获奖,本人参加优质课大讲赛获奖情况。加分如下表(有一次加一次,但最多不超过25分):
   
获 奖 加 分
乡镇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论文获奖(总分不超过6分)
1
1.5
2
3
教学
大讲赛
一等
5
7
9
二等
4
6
8
三等
3
5
7
公开发表文章(总分不超过8分)
1
2
3
4
5、特长及其它加分(此项不超过15分)。
(1)艺术特长加分。参加工作以来自己创作的艺术作品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比照指导奖加分。
(2)英语特长加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过小学英语教学且具有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加3分(仅限于报考语数学科的教师)。
(3)学历加分。获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4)信息技术等级检测合格证加分:D级(初级)加1分,C级(中级)加2分。
被考核人员教龄在3年及以上者,考核得分除以3作为最后的考核得分;被考核人员教龄为2年者,考核得分除以2作为最后的考核得分;被考核人员教龄为1年者,考核得分直接作为最后的考核得分。
按折算后的最后考核得分排序,从高到低选取聘任教师名额的2—3倍参加试讲和说课。
(二)试讲和说课(面试)
考核入围者,参加由柏溪镇中心学校组织的试讲和说课(面试)。在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的监督下,中心学校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建考评组,考评组由7—9 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说课进行考核评分。
1、试讲:
(1)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应聘教师自己带上所报学科教材、课标。不带教学参考书。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4)试讲年级(学生)在确定试讲日期的前一天确定。
2、说课(面试):
     试讲结束后,由考评组安排试讲者对所讲内容进行说课(面试),说课(面试)时间8分钟。
   3、考评组根据试讲和说课情况分别进行评分。总分分别为100分。
   4、试讲和说课成绩由监察组人员现场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试讲和说课时间:2007年7 月10 日——11日,地点:柏溪镇育才路小学。
(三)记分办法、成绩公示和上报教育局参加笔试
1、考核、试讲、说课(面试)三项得分折合为100分。按以下权重计算:
参选教师初选综合得分=考核得分×30%+试讲得分×50% +说课(面试)得分×20%。
2、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3、按综合得分排序,分学科从高到低按公选教师名额的2倍上报教育局,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同时公示笔试人员名单。
六、选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柏溪镇中心学校2007年教师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组 长:范会权(柏溪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王坤杰(柏溪镇中心学校校长)
曾泽均(柏溪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成 员:曾 宁(柏溪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罗旭敏(柏溪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李良琴(柏溪镇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
        胡先荣(柏溪镇中心学校总务处副主任)
        陈晓辉(柏溪镇中心学校教师)
(二)成立柏溪镇中心学校2007年教师选聘工作督察组。督察组负责教师选聘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组 长:杨 喜(柏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黄新勤(柏溪镇纪委副书记)
        曾泽均(柏溪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成 员:曾 宁(柏溪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胡先荣(柏溪镇中心学校总务处副主任)
七、本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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