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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2008年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08年07月09日08时 阅读: 出处:教育局人事股 作者: 编辑: 
 
宜宾县2008年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县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在宜宾县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村小教师240名。分配给各乡镇的招聘名额见附件一:《宜宾县2008年面向本县代课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各乡镇根据招聘名额和村小缺编情况确定具体岗位(必须设在缺编的边远村小),确定具体岗位必须经中心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并征求乡镇党政意见后,于200879日在本乡镇村小及以上学校公示,公示时间5天。具体设岗情况必须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认可并能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期限范围内的人员;批准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的人员;违法生育的人员(根据川委发〔2008〕3号文件规定);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名和聘用。
(二)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0年暑假宜宾县代课人员整顿时在岗,并连续在宜宾县乡镇中心学校及其下属公办学校代课至今。
2、具有国民教育中师及以上学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志愿长期坚持在村小工作。
三、考核报名、资格审查
宜宾县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本乡镇的代课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核报名时间:2008710 11日。
(二)考核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
(三)考核报名需验交材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宜宾地区农村民办教师准聘证》原件、复印件;
5、乡镇中心学校开具的在本校及其下属学校代课时间证明,必须由经办人、中心校校长亲自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乡镇中心学校开具的在本校及其下属学校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时间证明,必须由经办人、中心校校长亲自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200491至报名截止时间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联合)颁发的教育类和教研类荣誉证书(不含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发证书日期为准);
820042007年县教育局颁发的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发证日期在200412月及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9、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生育的证明。
中心学校报名收材料时,一律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验收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学校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在中心学校和各片区学校进行公示。
四、考核确定笔试人员
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由中心学校组织评委严格按照《宜宾县2008年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三)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成绩在聘用综合成绩中占25%),评分结果经本人签字认可后,按照本乡镇的招聘指标与考核入围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市人事局统一考试的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则符合条件人员均参加笔试,但参加笔试人员不得少于招聘指标的2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必须在中心校和各片区学校进行公示。
五、笔试
(一)报名考核入围参加笔试的人员,于71314日在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在报名时交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3张。由各中心学校组织参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后交县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直至聘用等环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缴费:通过考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150元。
(三)准考证领取。由各中心学校派人于200881900——1700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地点:20088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公共知识》、《心理素质测试》、《教育综合知识》三科,各科满分为100分,三科成绩分别按比例折合作为笔试综合成绩。
1、《公共知识》主要考核报考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宜宾市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5%
2、《心理素质测试》通过综合测试、分析和评价,着重考核应试者的心理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与招聘岗位需求的匹配程度。《心理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15%
3、《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核报考者应掌握的岗位所需的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25%”的折算结果,按照本乡镇招聘指标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由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组织面试。
(一)面试按统一地点、分片区先后实施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自我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与组织、人际协调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暂定为81314日,如有变动,由教育局通知中心学校,再由各中心校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地点在柏溪小学。
(三)面试费80元,由中心学校安排的面试领队在面试之前一次性代收。
七、确定拟聘人员
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聘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考核成绩×25% + 面试成绩×25%
根据各乡镇的招聘指标,以乡镇为单位按聘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核的人选。聘用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以《公共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聘用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2008年上半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08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于体检。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县人才市场和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提供调查线索的举报不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未接到举报或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九、聘用
各中心学校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根据本乡镇的岗位设置,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聘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填报岗位,岗位选定,一律不得更改。若放弃填报岗位(不按时到场填报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则由本乡镇其他参试人员按聘用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事局、教育局备案,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员填写《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按岗聘用的人员,必须长期在所选缺编村小工作,原则上不得调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动的,也只能到边远村小任教。其调动由本人书面申请,乡镇中心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方能办理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公开招聘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的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事局纪检组:6205005
县教育局纪委:6200115
十一、本公告由宜宾县人事局、宜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宜宾县2008年面向本县代课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名额
招聘范围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面试方式
加分办法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
结构化面试
实际技能操作
宜宾县双谊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5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2000年暑假全县代课教师整顿时在岗、并连续在我县乡镇中心学校及其下属学校代课至今,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录(聘)用后必须长期在村小工作,原则上不调动。
 
 
宜宾县永兴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2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王场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9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孔滩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25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白花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21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隆兴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8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古罗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0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观音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7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柳嘉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8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泥溪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2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泥南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5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古柏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8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蕨溪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2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2000年暑假全县代课教师整顿时在岗、并连续在我县乡镇中心学校及其下属学校代课至今,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录(聘)用后必须长期在村小工作,原则上不调动。
 
 
宜宾县龙池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3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商州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3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3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李场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4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喜捷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8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安边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3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8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
 
 
宜宾县普安乡中心学校
村小教师
 
10
本乡(镇)
国民教育
中师及以上学历
师范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