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宜宾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宜语委办[2008] 4号 签发人: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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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第二次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的通知
各区县语委办,市级有关部门及窗口单位: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法》,深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于6月份开展今年第二次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测试等级及授课教师
1.本次培训测试为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三级;
2.授课教师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二、培训、测试对象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新闻媒体、文艺团体及窗口行业人员,社会其他自愿报名参加培训、测试的人员等。
三、培训、测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下午5:00);
2.培训测试时间:2008年6月28——29日(上午8:30开始);
3.地点:宜宾市电大(宜宾市师培中心: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四、费用
严格按照宜价字费(1999)266号、川价函[2006]249号文件规定收费。即:凡自愿参加培训者每人交培训费24元;测试费:学生每人30元、教师每人35元、其他行业每人55元。
五、其它要求
1.参测人员报到时须交近期免冠1寸相片1张。
2.参测人员须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
3.培训测试期间生活、住宿费自理。
联系单位与电话:宜宾市语委办,8240764;宜宾市电大, 2223300。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普通话 培训 测试 通知
宜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