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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工会精神,在中心党支部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民主管理,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及闭会工作,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3、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做好职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保护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4、强化“源头”参与,积极参与中心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5、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提合理化建议,提高职工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6、开展送“温暖工程”活动,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7、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做到组织体系网络化,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及调转工作。
8、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协调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小型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中心文化生活,努力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10、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按时上交工会经费,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预算,合理支出,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工作。
基层工会的工作准则
(1)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为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重大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2)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照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凡是工会职权范围内的事,依靠群众大胆放手去做,不能依赖和缩手缩脚,更好地体现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善于把党的要求和主张同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工会日常工作,推动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
(3)按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办事。同广大群众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工会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及时如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把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取得职工群众的信赖。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善于分析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各项工作和活动务必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5)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6)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坚持工会民主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会员了解工会的全部活动。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